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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政策规定
DISABLED PERSONSFEDERATION关于印发《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疾人联合会:
为贯彻落实《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关于"积极推进残疾人康复服务专门机构建设,完善省、市(地)康复中心功能和条件"的精神,加快省、市(地)康复中心建设发展,中国残联根据残疾人康复事业发展需要和各地残疾人康复中心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标准》,现予以印发。
望你们认真贯彻执行,并以这一标准为指导,进一步加强省、市(地)康复中心建设,积极解决省、市(地)残疾人康复中心机构编制、建设用地、经费补贴、人才培养引进等方面问题,努力推进省、市(地)残疾人康复中心健康发展。
中国残联将适时组织有关专家对省、市(地)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达标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和验收。
二OO六年二十二日
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标准
残疾人康复中心是公益性事业单位,是为残疾人提供康复医疗、教育、职业、社会等康复服务的综合性康复机构和技术资源中心,承担着康复训练与服务、康复技术人才培养、社区康复服务指导、康复信息咨询服务、康复知识宣传普及、康复研究和残疾预防等工作。
为了充分发挥残疾人康复中心在残疾人康复事业中的作用,指导和规范残疾人康复中心的建设发展,不断完善康复服务功能,满足广大残疾人日益增长的康复需求,特制定本标准。
一、职能与任务
1.在同级残联的领导下,协助残联康复部制定本地区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做好残疾人康复业务的技术指导工作。
2.配合同级残联完成康复任务和其它业务,对残疾人进行康复医疗、教育、职业、社会等综合康复服务,成为本地区残疾人康复服务的示范窗口。
3.培训康复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宣传普及康复和残疾预防知识。
4.协助建立社会化康复服务网络,指导区、县(市)康复服务机构业务建设,提供有针对性的技术服务,推广实用技术,组织上门服务。
5.开展康复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注重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利用,为制定康复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分级标准
残疾人康复中心按照建设规模、人员配置、业务部门设置、技术水平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残疾人康复中心:
(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
(二)康复床位不少于20张(养护床位)。
(三)人员配置
职工总数与床位比为1:1.2,财政补贴事业编制职工不少于24人,业务人员不低于职工总数的80%。至少配备1名康复医师、2名康复治疗人员(指从事运动治疗、作业治疗人员)和2名特教教师。
(四)业务部门设置
1.康复门诊部:设有儿童康复门诊、功能测评室、康复咨询室。(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2.肢体残疾儿童康复科:设有康复训练室(PT、OT)、引导式教育训练室。
3.智力残疾儿童康复科:设有感统训练室、游戏活动室、生活辅导室、个训室。
4.社区康复指导部:设有培训教室。
5.有条件的可设孤独症儿童康复科室。
(五)技术水平
1.功能测评和能力评估:
脑瘫儿童功能测评:运动发育、肌张力、姿势异常、智力评价和日常生活活动能力检查。
智残儿童能力评估:运动、感知、认知、语言交往、生活自理、社会适应能力评估。
2.康复训练:
脑瘫儿童康复训练:运动功能、姿式矫正、日常生活活动、语言交往训练和引导式教育。
开展智残儿童六个能力领域康复训练。
3.配合同级残联康复部完成有关康复工作任务,指导社区康复训练服务,宣传普及康复和残疾预防知识。
二级残疾人康复中心:
(一)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
(二)康复床位不少于50张(包括养护和治疗床位,其中治疗床位须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三)人员配置
职工总数与床位比为1:1.2,财政补贴事业编制职工不少于60人,业务人员不低于职工总数的75%,专业技术职务设置符合国家及行业要求。每10~15张训练床位配1名康复医师,每10张训练床位配备1名康复治疗人员(指从事运动治疗、作业治疗、语言治疗和传统康复治疗人员)、3名康复护理人员。配眼科技术人员、假肢与矫形器技师各1名,特教教师不少于2名。
(四)业务部门设置
在一级基础上设:
1.康复门诊部:设有各科康复门诊、功能评定室、化验室、放射科、心电图室、脑电图室、理疗室、药房等。
2.肢体康复科:设有运动疗法、作业疗法室。
3.低视力康复科。
4.康复工程部:可利用各级辅助器具中心资源,协作开展辅助器具服务。
(五)技术水平
在一级基础上,开展以下康复业务:
1.康复训练:肌力、耐力、关节活动度、平衡、步行等训练和牵引疗法。
2、电疗、透热治疗、光疗技术。
3.针灸、按摩等传统疗法。
4.低视力康复:提供低视力检查、助视器验配、视功能训练及助视器供应等服务。
5.社区指导:配合同级残联康复部完成康复工作任务;指导社区残疾人康复训练,宣传普及康复知识;对基层康复服务机构进行技术指导。
6.康复工程:家庭康复的环境改造指导,简易运动治疗和作业治疗器具、矫形器、助行器、自助具的制作和训练指导。
三级残疾人康复中心:
(一)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
(二)康复床位100张以上。
(三)人员配置
职工总数与床位比为1:1.2~1.5。财政补贴事业编制职工不少于120人,专业技术职务设置符合国家及行业要求,业务人员不低于职工总数的70%。康复医师、康复治疗人员、康复护理人员、眼科技术人员、假肢与矫形器技师、特教教师配置原则上同二级;根据业务开展情况配备职业和社会康复工作人员。
(四)业务部门设置
在二级基础上设:
1.增设职业、社会康复室、心理科。
2.功能评定科。
3.分设偏瘫、截瘫、骨科等科室。
4.分设康复训练科(运动疗法科、作业疗法科、语言治疗科)。
5.增设手术科室(如矫形外科、眼科等)。
(五)技术水平
在二级基础上,开展以下康复业务:
1.功能测评:电生理诊断,感觉功能测评,作业及语言能力测评,临床心理测评,心肺功能测评,偏瘫患者的运动功能测评。
2.矫正体操,促通治疗手法等运动治疗技术。
3.工艺疗法,认知功能训练,手功能训练,畸形矫正等作业治疗技术。
4.常见语言交流障碍的治疗。
5.心理治疗。
6.康复工程:假肢、矫形器处方及训练,临床常用矫形器的制作。
7.职业康复、社会康复的技术和方法。
8.白内障复明、骨科矫治手术等。
三、机构管理
(一)行政管理
1.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主要领导熟悉业务,具有一定管理水平,胜任工作。领导班子内部合理分工,各项管理工作有人负责。
2.有健全的管理体系,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3.有中心长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季度安排和具体落实措施,定期检查、评估和总结。
(二)业务管理
1.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诊疗规程、规章,建立健全各项业务管理制度、训练常规和技术操作规范,并组织落实,防止事故发生。
2.定期进行康复训练效果和各项业务质量评价,制定改进方案。
3.制定各级各类人员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计划,加强岗位培训及考核工作。
4.掌握本地残疾人康复工作情况,制定指导基层康复业务指导工作计划,配合残联康复部门抓好社区康复工作典型,接收基层转介服务。
5.制定康复科研计划,开展康复技术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一级残疾人康复中心每年在省部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论文1~2篇,二级中心3~5篇,三级中心5篇以上。
(三)信息管理
1.有专门信息管理部门和相关工作制度。
2.建立各项业务档案,保持档案完整,数据准确。
3.做好信息的汇总分析、反馈利用,有可供查阅的评估报告和统计资料。
(四)人事管理
1.根据国家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原则和法规、规章,制定科学合理的人员聘用、岗位管理、绩效考核等相关的人事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和岗前教育制度,并依据岗位职责,定期组织绩效考核。
3.建立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制度,专业技术人员均有国家认可的任职资格证书或经过专业培训的结业证书。
4.创新用人机制,改革用人制度,不断探索、建立吸引人才、培养人才的机制。
(五)财务管理
1.严格执行国家会计法和有关财务制度,加强财经纪律。
2.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年度预算和决算,专项经费明细,各项报表规范,填报及时。
3.各类会计档案、凭证、帐簿、报表符合会计制度,保存完好。
(五)设备管理
1.有健全的设备管理制度,包括设备的计划、审批、采购、验收、入库、领发、保养、维修、报废、更新等。
2.各种设备、器材要建立规范的帐目,主要设备要建立档案,专人管理。
3.实行计划管理,贵重、精密仪器设备要有适应性、可行性论证。
(六)后勤管理
1.保证业务工作的需要,主动、及时服务,随时维护各种设施、设备,保证水、电、气、暖正常供给。
2.健全物品验收、入库、发放、报废等制度。
3.加强车辆管理,定期维修、维护,保证工作用车。
4.保证中心内外环境优美,清洁卫生。
(七)安全管理
1.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对易发危险的设备和要害部门有特殊的管理措施,如高压力系统、高压氧仓、氧气供应系统、危险品库、配电室等。
3.有完备的防火、防盗设施和报警装置,标志醒目,定期检查更换。
(八)思想政治工作和职业道德建设
1.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监督保障作用,建立思想政治工作管理体系。
2.建立内外监督机制,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教育职工热爱残疾人事业,抵制不正之风,对中心工作满意度定期考核。
四、康复业务场所要求
1.康复业务场所应设在易于残疾人方便抵离的地方。
2.康复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低于总建筑面积的60%。
3.通行区域和患者经常使用的主要公用设施应体现无障碍设计,地面防滑,走廊墙壁应有扶手装置。
4.地板、墙壁、天花板及有关管线应易于康复设备,器械的牢固安装、正常使用良好和经常检修。
5.以残疾儿童为服务对象的康复场所 ,色彩设计、装饰应适合儿童患者的心理特点。
五、设备和器械
(一)一级康复中心应根据业务需要,配备相应的设备和器械
1.基本设备
诊察床、诊察桌、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出诊箱、注射器、纱布罐、药品柜、紫外线灯、洗衣机、电冰箱、高压灭菌器具等
2.康复训练器具
训练用垫和床 训练用扶梯
儿童肋木 姿势矫正镜
儿童平行杠 训练用棍和球
常用规格的沙袋和哑铃 收录放机
儿童用桌椅 钻滚桶
图形认知组件 拼图、插板、玩具
木条床(台) 梯形椅
脑瘫康复用姿势矫正椅 踝关节矫正板
大、小巴氏球
3.智力测评工具、量表、软件和教学、生活服务等器械和设备
(二)二、三级中心根据业务范围和技术水平的要求,配备相应的设备和器械
1.基本设备
显微镜、自动生化分析仪、血球计数器、X光机、灌肠器、供氧装置、紫外线灯、洗衣机、电冰箱、高压灭菌器具等
2、运动治疗
训练用垫和床 训练用扶梯
肋 木 姿势矫正镜
训练用棍和球 常用规格的沙袋和哑铃
墙拉力器 划船器
手指肌训练器 股四头肌训练器
前臂旋转训练器 滑轮吊环
常用规格的拐杖 平行杠
脑瘫康复用球浴 脑瘫康复用姿势矫正椅
常用规格的轮椅、助行器及儿童用训练器械
3.作业治疗
沙磨板 插板、 插件、 螺栓、滚筒、训练用球类
日常生活训练用具及儿童用训练器械
4.理疗
中频治疗机 低频脉冲电疗机
音频电疗机 超短波治疗机
红外线治疗机 磁疗机
颈椎牵引设备 腰椎牵引设备
5.传统康复治疗
针灸用具 人体经络穴位示意用品 按摩用品
6.语言治疗
录音机或语言治疗机 非语言交流写字画板
语言治疗和测评用具(实物、图片、卡片、记录本等)
7、功能测评
关节角度测量仪 肌力计
肌电图仪 平衡仪
心电图机 脑电图机
血压计
8、智力残疾康复
智力测评工具、量表、软件
打击乐器、电子琴、多媒体等教学设备
洗漱、饮食、清洁、简单劳动等日常生活训练设施、器具、工具、家具、电器
9、低视力康复
国际标准视力表(远用、近用)、低视力专用视力表、助视器配镜箱、各种类型助视器
10、辅助器具服务所需要设备、器具种类参照相关标准执行
六、质量控制
各部门按工作规定和操作规程开展各项工作,建立量化考核指标:
1、康复病案和康复诊疗记录书写合格率≥90%
2、康复训练总有效率≥80%
3、康复床位使用率≥60%
4、康复器材、设备完好率≥80%
5、残疾人康复服务满意率≥80%
6、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