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
  • 无障碍声明
  • 无障碍浏览
辽宁省残疾人联合会
  • 网站首页
  • 政务频道
  • 新闻频道
  • 业务频道
  • 服务频道
辽宁省残疾人联合会
  • 网站首页
  • 政务频道
    • 领导简介
    • 领导活动
    • 领导讲话
    • 机构职能
    • 机构设置
    • 残疾人证办理指南
    • 信息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年报
    • 历史沿革
    • 事业发展
    • 大事记
    • 政策法规
      • 国家政策规定
        • 综合
        • 残疾人证
        • 生活保障
        • 医疗康复
        • 教育培训
        • 劳动就业
        • 交通出行
        • 托养服务
        • 法律服务
        • 组织建设
      • 本省政策规定
        • 综合
        • 残疾人证
        • 生活保障
        • 医疗康复
        • 教育培训
        • 劳动就业
        • 交通出行
        • 托养服务
        • 法律服务
        • 组织建设
    • 政策解读
    • 文献中心
    • 事业统计
    • 党建专栏
    • 预决算公开
  • 新闻频道
    • 残联要闻
    • 工作动态
    • 基层消息
    • 媒体关注
    • 爱心事迹
    • 自强风采
    • 创作园地
    • 交流探讨
    • 图片聚焦
    • 公告通知
    • 专题报道
      • 欢迎订阅2023年《中国残疾人》《三月风》
      • 弘扬雷锋精神,争当攻坚先锋
      • 拥抱冬残奥 一起向未来
      • 2022残疾人就业宣传年
      • 十一届残特奥会
      • 网络安全为人民 网络安全靠人民
      • 牢记初心使命 争取更大光荣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
      • 学党史 悟思想 办实事 开新局“永远跟党走”全省残联主题征文活动优秀作品展播
      • 走过十三五,踏上新征程
      • 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
      • 全省残疾人脱贫攻坚典型事迹展
      • “决胜小康 战疫有我”辽宁省残疾人原创作品朗诵会暨大连市残疾人文化周启动仪式视频
      • “决战脱贫 同奔小康”全省残疾人微视频大赛优秀作品展
      • 残疾儿童网上康复训练免费指导课程
        • 视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视频
        • 听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视频
        • 肢体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视频
        • 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视频
        • 孤独症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视频
      • 抗击疫情微视频集锦
      • 战“疫”进行时
      • 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
      • 聚焦残运会
      • 第二十九次全国助残日
      • 推进残疾预防,健康成就小康
      • 做好残疾预防 关爱生命健康
      • 关爱孤残儿童,让爱洒满人间
      •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 服务振兴献良策立足岗位做贡献
      •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 省政府民生实事专题报道
      • 第九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
      • 中国残联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
      • 第二十五次全国助残日
      • 第二十三次全国助残日
      • 第二十二次全国助残日
      • 第二十一次全国助残日
      • 第二十次“全国助残日”
      • 热烈庆祝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
      • 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
      • 第十九次“全国助残日”
      • 省残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 北京2008年残疾人奥运会
      • 第十八次“全国助残日”
      • 省、市领导谈残疾人事业
      • 辽宁省第七个残疾人就业促进日
      • 第十七次“全国助残日”
      • 第28次全国助残日
      • 党建+营商环境建设
      • “阅读新时代 喜迎二十大”全省残联优秀征文作品展播
      • 2022年省政府民生实事:残障儿童康复救助
      • 宪法宣传周
      • 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
      • 全省残联“五个一”专项行动
      •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
      • 第七届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大赛辽宁省优秀残疾人选手事迹介绍
      • 2023年国际残疾人日
      • 安全生产
      • 沿着雷锋的足迹
    • 首页幻灯片图片
  • 业务频道
    • 社会保障
      • 社会保障
      • 社会福利
      • 社会救助
    • 组联
      • 组织建设
      • 干部培训
      • 先进表彰
      • 残疾人证管理
      • 社区残疾人工作
      • 综合服务设施建设
      • 志愿助残
    • 康复
      • 康复机构
      • 残疾预防
      • 康复政策
      • 康复服务
      • 康复知识
    • 宣传文体
      • 公共文化场所
      • 文体活动
      • 艺海奇葩
      • 体坛英姿
      • 作品欣赏
      • 奖牌榜
      • 体育项目
    • 教育
      • 学前教育
      • 义务教育
      • 中高等教育
      • 政策法规
      • 特殊教育
    • 就业
      • 就业指导
      • 盲人按摩
      • 技能展示
    • 培训
      • 技能培训
      • 培训机构
    • 托养
      • 托养机构
      • 托养政策
    • 权益保障
      • 法律政策
      • 法律救助
      • 维权机构
      • 无障碍建设
      • 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 协会工作
      • 社会保障
      • 组联
      • 康复
      • 教育
      • 就业
      • 培训
      • 托养
      • 权益保障
      • 扶贫
      • 政府购买服务
      • 宣传文体
      • 协会工作
      • 基金会
    • 扶贫
      • 扶贫政策
      • 实用技术培训
      • 扶贫项目
    • 政府购买服务
  • 服务频道
    • 第二代残疾人证查询服务
    • 在线招聘
    • 在线捐赠
    • 办事指南
    • 表格下载
    • 在线查询
    • 在线咨询
    • 热线电话
    • 在线访谈
    • 网上调查
  • 无障碍浏览

    本省政策规定

    DISABLED PERSONSFEDERATION

    本省政策详情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频道 > 政策法规 > 本省政策规定 > 本省政策详情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频道 > 政策法规 > 本省政策规定 > 劳动就业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执行期限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23日 编辑:残联管理员 来源:省政府

     

      各市人民政府,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执行期限实施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2020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

      执行期限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应对风险、渡过难关,减轻企业和低收入参保人员今年的缴费负担,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9号)、《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辽人社发〔2020〕6号)和《关于印发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实施办法的通知》(辽人社发〔2020〕7号),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对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

      第三条  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下同)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6月底。

      第四条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继续缓缴社会保险费至2020年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第五条  2020年7月-12月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执行2019社保年度(2019年7月-2020年6月)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个人缴费基数上限按规定正常调整。

      第六条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单位方式参加三项社会保险的,继续参照企业办法享受单位缴费减免和缓缴政策。

      第七条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1年可继续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对2020年未缴费月份,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1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选择。

      第八条  各地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减免范围、减免时限和划型标准执行,确保各项措施准确落实到位,不得突破本实施办法的政策要求,不得自行出台其他减收增支政策。

      第九条  各市、县(市、区)政府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加强资金调度,做好资金保障工作,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第十条  本实施办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进行解释。各地在贯彻落实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

    附件下载

    已跳转到底部内容区域
    辽宁残联二维码 辽宁残联二维码

    网站地图  |  帮助信息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Netscape6.0、IE5.0以上版本浏览器和中文大字符集   

    辽ICP备16000996号-1(域名信息查询地址:beian.miit.gov.cn)

    版权所有:辽宁省残疾人联合会 维护单位:辽宁省残疾人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