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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ABLED PERSONSFEDERATION辽宁省残联2018年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主要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中国残联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聚焦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围绕“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不断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努力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与全省人民一道共建共享小康社会。
二、主要任务
1. 着力推进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
把贫困残疾人作为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重点人群,聚焦残疾人群体深度贫困,进一步加大政策保障和扶贫脱贫措施帮扶力度,提升贫困残疾人脱贫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落实省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生产增收项目,指导各市按照贫困残疾人实际需求,规范使用资金,合理安排扶持项目,确保残疾人通过生产就业有效增收;推动落实托底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残疾人参加城乡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特惠政策,协调民政部门加大贫困残疾人低保、特困集中供养等社会救助力度。
围绕实现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和有效扩大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家庭无障碍服务覆盖面目标,帮助符合条件的贫困和重度残疾人普遍参加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切实保障残疾人基本住房安全,加快发展托养照料和养老服务,织密筑牢残疾人基本民生安全网。全面落实“两项补贴”制度。推广大连市落实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用电、水、气、暖等基本生活支出费用优惠和补贴政策试点经验,指导有条件的地区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具体政策。加强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推动农村低保政策和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加大部门间政策对接和工作联动力度,确保广大残疾人充分享受到政策保障。
2. 着力完善基本公共服务
按照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清单,逐项落实服务项目。落实《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辽宁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7—2020年)》,努力控制和减少残疾的发生发展。以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为重点推进精准康复服务,把残疾人康复纳入健康辽宁建设和深化医疗卫生体质改革大局,进一步健全康复服务体系,进一步推动建立残疾儿童救助制度等康复政策的完善,逐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康复项目范围,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康复服务”。
按照求发书记对我省辅具产业发展要走在全国前列的批示要求,进一步发挥国家辅助器具东北区域中心引领示范作用,针对低端产品库存过剩、高端产品供给不足、结构不优问题,推动和协调有关方面加快实施残障人中高端辅助器具创新研发,促进制造业与服务业的深度融合和“一带一路”建设,做好对我省现有产业的接续和补充,进一步提升我省残疾人辅助器具推广和服务的水平和质量,为全省产业结构调整作贡献。
建立健全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鼓励发展街道(乡镇)、社区(村)日间照料和居家服务。加大力度推进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继续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着力提高托养能力和服务水平。指导推动现有残疾人托养机构不断拓展托养服务内容,因地制宜开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工作,帮助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等就业困难群体提升社会适应和参与能力,改善生存及生产生活状况,提升生活幸福感。
认真落实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减免学杂费政策。继续为参加高考的残疾考生提供合理便利条件和服务。大力倡导融合教育,进一步落实残疾学生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支持保障措施,提高普通学校接收残疾学生的服务能力,不断扩大融合教育规模。资助贫困残疾儿童少年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通过补贴生活费、交通费等形式,激励更多的残疾儿童接受教育。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及以上教育,使受过义务教育并有条件的残疾学生都能接受适宜的职业教育。
3. 着力促进残疾人就业增收
落实《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2016-2020年)》,促进有条件的残疾人就业创业,依法推进按比例就业,稳定发展集中就业,鼓励支持灵活就业,积极拓展支持性就业和辅助性就业。推动建立各级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公示制度,督促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带头落实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政策。推动残疾人托养机构内辅助性就业,支持兴办残疾人庇护性就业机构。完善职业技能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残疾人职业技能高端人才的培养和储备。加大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力度,重点帮助贫困残疾人或残疾人家庭的劳动力掌握实用技术。重点做好国家级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建立工作,为残疾人提供就业创业服务,促进残疾人就业增收。
4. 着力提升基层残疾人组织服务能力
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聚焦强“三性”、去“四化”,坚持党的领导、团结服务残疾人和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的有机统一,严格执行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集体决策程序。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妥善处理敏感问题。
推进落实《辽宁省县域残疾人组织服务能力提升计划(2016-2020年)》,加强县域残联组织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工作者队伍的能力和水平,有效打通服务残疾人“最后一公里”。履行协管职责,积极配合党委组织部做好下一级残联班子成员的选拔配备和年终测评考核工作。做好残疾人干部的配备和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开展残疾人专职委员认证体系和绩效考核体系课题研究,适时制定出台残疾人专职委员考核管理办法,实行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推动专门协会职能转变,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
依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和中国残联关于换届工作的意见,圆满完成省本级换届工作,按照时间节点指导督促市、县、乡级残联依法依章程完成各级换届任务。
把实名制掌握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作为各级残联的看家本领,精心组织专项调查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推动建立动态更新数据与各部门信息共享、比对机制,精准掌握残疾人底数和需求。完善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服务资源信息库。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发挥统计数据对业务工作支撑作用。
5. 着力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继续推进残疾人法律救助,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确保“应援尽援”。进一步拓宽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参与渠道,有效发挥残疾人、残疾人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重要作用。积极参与残疾人权益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并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法律救助体系。推进新修订的《辽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落实,办好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和残疾人信访工作网络服务平台,拓宽诉求反映渠道,维护残疾人群体基本稳定。多形式开展“七五”普法宣传工作。
继续实施省政府民生实事——为全省1.32万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努力消除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面临的环境障碍,让残疾人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6.着力打造残疾人事业发展软环境
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倡导全社会树立现代残疾人观。围绕全国助残日、残疾预防日等重要纪念日开展活动。围绕残疾人事业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开展多角度、立体化宣传。实施“残疾人文化进社区”项目和残疾人文化进家庭“五个一”项目,并扎实开展主题公益文化活动。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扶持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基地,打造残疾人特殊艺术文化品牌,成立辽宁省残疾人文学联合会,鼓励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丰富残疾人文化生活,展示残疾人特殊艺术才华。因地制宜开展适合残疾人参与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促进残疾人竞技体育、健身体育和康复体育协调发展,扩大参与率和覆盖面。
开展社会志愿助残活动,推进助残公益慈善事业。将志愿助残工作与全省志愿服务总体规划有机结合起来,广泛开展“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志愿助残阳光行动”。加强对残疾人慈善事业的规范指导和发展引领,培育扶持助残社会组织和专业服务机构,不断提升残疾人慈善服务品牌影响力。发挥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专门协会等的带动作用,壮大助残社会组织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