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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ABLED PERSONSFEDERATION全省残联2020年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全省残联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推动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以及中国残联关于新时代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意见,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要求,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目标任务,巩固深化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加紧补齐残疾人民生领域短板,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健全完善残疾人帮扶制度,深入推进残联改革,进一步焕发残联组织活力,整体提升服务残疾人的能力水平,努力开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和中国残联决策部署
(一)进一步加强党对残疾人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提升党的建设质量和水平。持续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加强和改进残疾人服务的具体实践。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残疾人的桥梁纽带作用,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把全省残疾人更广泛更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与全省人民一起共建共享全面小康社会。
(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目标要求,进一步促进残疾人事业纳入社会发展大局,融入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重点工作安排,完善体制机制,提升工作效能,切实增强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全面评估残疾人小康进程。对标对表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任务安排,做好“十三五”规划验收评估和残疾人事业形势研判。有序推进辽宁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着眼残疾人群体相对贫困等突出问题,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的制度安排,保障残疾人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共享小康生活。
(四)高质量完成省政府工作报告分工任务。认真落实省政府工作报告分工任务,推动“健全残疾人帮扶制度”,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牵头实施“为7岁以下符合救助条件残障儿童提供康复救助,完成1.25万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实事,配合“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农村危房改造”等民生实事,增加残疾人民生福祉。
(五)深入推进残联系统改革。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关于群团组织改革要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省残联改革意见,按照“强三性”“去四化”要求,推进省残联改革,并将改革向市、县延伸,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完善工作机制,健全服务体系,着力破解残联自身建设存在问题。2020上半年和年底,全省14个市和100个县(市、区)残联全部出台改革方案。探索乡镇(街)残联和村(居)残疾人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新思路,促进基层残疾人组织更充分发挥服务残疾人作用。
(六)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把残疾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上下协同,抓实落细全省残联系统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加强残疾人群体舆情引导和防控宣传,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
二、巩固深化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
(七)深度融入全省脱贫攻坚工作大局。坚持抓脱贫和防返贫一体推进,外部帮扶与内生动力双向发力,认真排查和反馈贫困残疾人如期稳定脱贫突出困难。根据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动态更新数据,核对“一户多残”等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信息,制定完善定期访视、分类照顾、专项服务等制度。配合开展脱贫攻坚普查工作,研究制定促进贫困残疾人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确保残疾人家庭脱贫不返贫。继续做好东西部残疾人扶贫协作和派驻第一书记助力乡村振兴工作。
(八)加强贫困残疾人基本生活兜底保障。符合条件的“贫困”“重度”残疾人全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和分类救助,真正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配合相关部门精准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措施,确保残疾人充分享有脱贫攻坚和全面小康各项制度安排,享受政策叠加红利。
(九)全面落实残疾人专项福利保障政策。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建立完善“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尽早实现提标扩面,及时足额发放。落实55—59周岁参保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政策,调整政策安排,提高补助标准。加强与相关部门数据信息共享核查,精准掌握符合条件残疾人底数信息,规范工作程序,严格资金管理。
(十)持续抓好残疾人家庭产业增收。推动落实《辽宁省扶持残疾人家庭生产增收项目实施方案》,切实将帮助残疾人家庭生产增收作为残联组织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任务,持续巩固产业扶贫成果,加强政策衔接,拓展增收渠道,严格管理使用项目资金,进一步促进残疾人家庭脱贫增收。
(十一)促进残疾儿童少年“一人一案”教育安置。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新时期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意见和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完善残联和教育部门信息共享、工作联动、分工负责工作机制,加大协调和推动力度,通过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形式“一人一案”安置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为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少年补贴学习和生活费用,努力实现残疾儿童义务教育零拒绝、全覆盖。加快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
(十二)推进贫困残疾人家庭住房安全有保障。加强与住建部门工作联动和资源整合,关注并及时反馈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需求困难,推动建立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工作长效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针对贫困残疾人家庭特殊困难制定危房改造资金补助制度,确保新发生、新发现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全部及时改造,真正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
三、健全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安排
(十三)切实发挥残疾人保障金支持残疾人就业创业作用。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要求,适时调整完善我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办法,确保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先用于保障残疾人就业和支持职业培训、就业服务等相关支出。开展就业援助月、就业促进日和“就业服务提升年”活动,推动建立用人单位、残疾人参保信息等数据交换共享机制,打造“互联网+服务”工作模式,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提供审核便利,提升残疾人就业质量,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为残疾人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和机会。
(十四)有效整合政策资源,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落实国家和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开辟各种途径推动开展针对残疾人群体特点的职业技能培训,充分利用企业和社会力量开展精准培训,着力提高残疾人就业能力和竞争力,使具备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掌握一技之长,实现就业增收。指导各市落实《助盲就业脱贫行动实施方案》,为有培训和就业意愿的就业年龄段建档立卡贫困视力残疾人开展以推拿按摩为重点的职业技能培训,支持盲人技能培训和就业增收。
(十五)着力提升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工作水平。围绕残联系统和事业单位改革,加强机构融合和工作衔接,进一步理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管理层级、职能定位和工作关系,推进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市场资源支持服务残疾人就业创业,激励就业服务机构提升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组织参加全国职业指导竞赛。
四、为残疾人充分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创造条件
(十六)推进残疾人医疗康复服务有保障。加大力度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意见》,多措并举地推进7岁以下符合救助条件残障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基本达到应救尽救。推进落实40项残疾人康复综合评定项目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和普惠制救助政策。配合省综治办等部门(单位)做好城乡重症精神障碍患者医疗康复救助和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
(十七)推动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程。以改善残疾人功能、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和生活质量为目的,配合卫健部门继续开展社区(村)医生与残疾人签约服务,有签约服务需求的残疾人签约率达到60%以上。为城乡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提供5大类共计31项基本康复服务。指导各市结合实际探索残疾人辅助适配服务新模式,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率和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率分别达到80%以上。
(十八)加大力度推进残疾预防工作。组织实施残疾预防行动计划。落实《辽宁省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实施方案》,做好《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宣传工作。会同卫健部门共同实施残疾人健康行动计划。完善儿童残疾筛查、诊断、康复服务体系,有效控制孤独症、脑瘫、重度智力残疾等先天疾病的发生。继续开展残疾预防试点工作,开展残疾预防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十九)健全完善残疾人托养照护政策体系。持续推动落实贫困精神、智力残疾人“以奖代补”居家服务政策安排。会同民政、卫生健康等部门研究制定农村贫困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政策,出台我省实施意见。以培育创建残疾人托养照护示范机构为抓手,整合社会资源、突出精准施策,提升精神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能力水平。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项目,推进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工作。
(二十)落实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就学保障政策。发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作用,支持残疾人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做好残疾学生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工作。整合教育、康复机构资源,推进学前残疾儿童教育与康复训练融合发展,保障残疾儿童教育权利。规范管理使用中央和省级教育助学资金,落实相关减免政策,减轻困难残疾人家庭经济负担。
(二十一)就近就便为残疾人提供文化体育服务。实施文化进家庭“五个一”项目,利用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设施、场所,组织引领更多的残疾人参与文化活动。深入开展全省残疾人文化周、读书节活动。推动残疾人文创产业发展。充分发挥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基地作用。加强残疾人体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积极开展残疾人竞技体育和群众性体育工作,做好残疾人康复体育进社区、残疾人冰雪运动季工作。促进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竞技体育协同发展,提高残疾人体育锻炼的参与率和覆盖面。积极做好参加2021年全国第十一届残运会暨第八届特奥会和筹备2022年辽宁省第十四届残运会暨第二届特奥会有关工作。配合中国残联备战2020年东京残奥会和2022年北京冬残奥会。
(二十二)不断推进省残疾人服务中心建设与发展。适应事业单位改革和残疾人事业发展需要,探索服务中心深度融合发展新理念、新路径、新举措,加强集中统一管理,优化资源合理配置,提高协同办公能力,促进服务中心科学管理、高效运行。发挥省级残疾人康复中心和国家辅助器具(东北)区域中心资源优势,打造服务品牌、搭建服务平台,助力残疾人同步全面小康。
五、健全完善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机制
(二十三)依法推进全省无障碍环境建设。落实《辽宁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规定》,以专项执法检查、社会督导员监督等多种措施,有效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执法检查和监督。通过电视台、网络、移动终端等多种方式宣传,引导全社会重视支持无障碍环境建设。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用,及时反映残疾人群体诉求和残疾人工作短板难题,借助建议提案办理改进服务、推动工作、完善机制。
(二十四)切实维护残疾人群体稳定。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中国残联关于信访维稳部署要求,发挥省信访联席会议制度信访矛盾化解强大合力,以减存控增为目标,以化解共性信访问题和“带案下访”为重点,加强条块联动,推动解决残疾人信访积案,引导残疾人合理合法反映诉求、保障权益。探索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新模式,改进服务方式,增强服务能力。依法依规接待残疾人来信来访,协调解决残疾人实际困难。
六、营造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和社会氛围
(二十五)全方位多视角开展残疾人事业宣传。推进残疾人事业宣传与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人心相结合,与承担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相结合,与助力残疾人小康、决战脱贫攻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相结合,与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开展“社会治理、法治先行”宣传年活动和《残疾人保障法》颁布30周年宣传纪念活动相结合,与宣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相结合,与深化残联系统“走转改”专项改革、“学听跟”专项行动相结合,与广泛宣传全国、全省自强模范和助残先进相结合,拓展宣传视角、加大宣传力度,用更加丰富多彩的形式,讲好残疾人听党话、跟党走的生动故事。
(二十六)加强涉残意识形态领域管理工作。围绕残疾人工作宣传和自强模范、助残先进事迹宣讲等工作,在广大残疾人中深入宣传《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新时代辽宁精神,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加强涉残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和阵地管理,牢牢掌握残疾人意识形态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落实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原则,健全和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体制机制,协助各相关部门做好舆情监管工作。
(二十七)广泛开展“春暖辽宁”和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助残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作用,全面落实《青年志愿者阳光助残扶贫行动实施方案》,聚焦决胜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深入推进志愿助残服务,重点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及其家庭脱贫解困,提升幸福感。
(二十八)加强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工作。支持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创新工作机制,整合社会资源,拓宽筹募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助残公益活动,提升社会对残疾人事业的理解关注和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助残事业发展。做好残疾人慈善工作。
七、夯实残疾人事业发展基础
(二十九)加强残联组织建设,规范专门协会工作。加大残联领导班子协管、残疾人干部选拔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残联干部队伍建设,完善优秀残疾人人才库建设,做好残联干部和残疾人专职委员培训工作。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专门协会工作的意见》,健全完善专门协会与执行理事会联席工作制度,根据工作需要,邀请专门协会参加残联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发挥专门协会密切联系残疾人作用,围绕全省残联中心工作,组织开展各类残疾人服务项目和活动。探索协会党建工作新模式,强化协会的政治性,提升协会整体工作水平和服务残疾人能力。
(三十)积极推进残疾人工作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智慧残联”建设,充分运用残疾人证管理系统和信息数据动态更新数据库等残疾人大数据平台资源,推动建立各部门、各行业数据共享交换机制,为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撑。健全完善残疾人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长效机制,推进残疾人信息数据实时更新、精准高效。规范残疾人证管理,优化办证程序,逐步推进智能化残疾人证试点工作。
(三十一)推进残联组织密切联系服务残疾人。进一步加强残联组织自身建设,落实省残联联系各市、县残联工作制度,深入推进省残联机关干部“走进基层、转变作风、改进工作”专题改革,促进工作重心下移、主动服务基层、密切联系残疾人。加强重点工作调研指导,及时回应并协调解决残疾人关心关切和诉求困难,加大力度畅通服务残疾人的最后一公里。
(三十二)切实加强残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强化廉洁自律教育,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细则精神,旗帜鲜明开展残联系统反腐败斗争。持续推进省委机动巡视、纪检组巡查及审计机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有针对性地解决残联系统廉洁从政风险问题,加大力度推进残疾人扶贫领域和残疾人民生领域作风建设,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良好政治保障。
附件:2020年全省残联加强和改进残疾人服务10项实事
附件
2020年全省残联加强和改进残疾人服务10项实事
2020年,省残联聚焦残疾人“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实施加强和改进服务残疾人十项实事。
一、落实省政府民生实事,为5000名0—7岁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责任领导:赵冰冰,责任单位:康复部、各市残联)
二、落实省政府民生实事,为1.25万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责任领导:赵冰冰,责任单位:维权部、各市残联)
三、配合住建部门完成全省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存量危房改造任务。推动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与无障碍改造有效衔接,确保有需求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叠加受益。(责任领导:于长源,责任单位:教就部、各市残联)
四、促进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一人一案”教育安置,为4000名教育阶段残疾儿童提供助学救助。(责任领导:于长源,责任单位:教就部、各市残联)
五、推进贫困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项目,持续推进落实贫困精神、智力残疾人“以奖代补”居家服务政策安排。(责任领导:于长源,责任单位:教就部、各市残联)
六、不断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质量和水平,完成全省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和辅助器具适配服务覆盖率80%的目标。(责任领导:赵冰冰,责任单位:康复部、省残疾人服务中心、各市残联)
七、坚决打赢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战,强化全过程参与和链条式帮扶,为残疾人家庭提供生产帮扶、技能培训和资产收益等支持,扶持贫困残疾人家庭发展生产增加收入。(责任领导:于长源,责任单位:教就部、省残疾人服务中心、各市残联)
八、发挥残保金作用,实施残疾人就业创业支持行动,通过落实《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助盲就业脱贫行动实施方案》,着力促进提升实名制残疾人就业服务率和职业技能培训覆盖率。(责任领导:于长源,责任单位:教就部、省残疾人服务中心、各市残联)
九、继续开展省残联机关干部“走转改”专项行动,进一步提升残联组织服务效能。(责任领导:于长源,责任单位:组联部牵头、各市残联)
十、深入推进“学听跟”专项行动,讲好残疾人听党话、跟党走的生动故事,不断提升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水平,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责任领导:张志斌,责任单位:宣文部、省残疾人服务中心、各市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