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新时代残疾人康复需求推进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提质增效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01日 编辑:残联管理员 来源:省残联

辽宁省有各类残疾人224.2万人,其中持证109万人辽宁省残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在中国残联悉心指导下,提高政治站位,努力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各方参与、协同推进康复工作格局强化党委政府的领导、投入、管理和监督保障责任;坚持全省一盘棋,与全面小康和健康辽宁大局同频共振;推进落实“四保障”措施,力争实现残疾人康复需求人群全覆盖,用民生工笔绘出残疾康复高质量发展的幸福画卷。

残疾预防和残疾人精准康复行动纳入辽宁省委振兴乡村战略20181号文件,写入省政府工作报告,纳入省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新生儿免费筛查和病残儿童康复救助连续3年列入省政府民生实事各有关部门形成有效工作联动,为发现、研究、解决残疾人康复高质量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一、优化完善康复救助政策,为康复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一是加强工作统筹。省残联牵头、制定并推动出台了20多个制度性规划、配套的战略性康复政策文件。针对不同年龄段、不同类别残疾人,设计项目清单,量化补助标准,明确执行路径,强化责任效果。突出针对性、有效性和有序性,在全省选取29个县(市、区)残联进行示范引领。

二是优化服务流程。省残联联合省卫健委、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出台配套执行政策,细化53个高致残救助病种。优化政务做到“五减”: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跑动次数、减人力”,全省救助路径基本要素一致,实行“一站式”服务。

三是创新制度建设。百年突发疫情带来严峻挑战,81个定点民营康复机构因疫情关停线下训练。辽宁省残联迎难而上、创新思维,积极争取财政厅出台疫情防控康复救助政策,调整救助方式和补助标准,确保任务高效推进。  

二、持续加大康复资金投入,为康复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一是建立筹资机制。省残联会同卫生健康委、医保局、民政厅,统筹整合各领域、碎片化涉残补助资金,形成康复套餐,与医保诊疗、药品目录对接,按病种实行“菜单式”定额补助,建立残疾人全生命周期“普惠+特惠”制度体系。

二是普惠制度保障。40个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脑瘫、苯丙酮尿酸症、重性精神病等高致残性疾病、涉残45种大病分别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惠及儿童和成年残疾人;贫困残疾人医保个人缴费财政全额补助;新生儿罹患4种致残疾病筛查费由财政全额补助。2020年省级财政投入3800万元,惠及23万名新生儿。

三是财政特殊保障。2020入康复经费19418万元,其中对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增加2万元生活补助;8岁以上残疾人非医保报销的27个康复项目每年每人100-550元定额补贴,重度残疾人签约家庭医生服务省级财政每人增补20元;采用实物+补贴+租赁方式,满足个性化辅具适配需求。 

三、整合机构资源、加强人才培养,为康复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服务保障

一是建立康复服务体系。积极发挥卫生、教育、民政等所属机构优势,通过政策吸引积极参与,着力织密家庭、社区、机构和残疾预防“四个康复服务网”,实现康复服务精准化、康复模式立体化、辅具配发常态化。全省委托和政府购买服务机构416个,其中吸纳国家和省级优质医疗机构71个。在机构准入、退出实行动态监管。

二是建立临床质量监控体系。会同省卫健委选派53名国家和省知名儿童专家,组建省级病残儿童临床诊疗和质量控制专家组,为全省残疾儿童高质量康复服务保驾护航。

三是培养高端康复人才。省残联与中国医科大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在省残疾人服务中心设立“中国医科大学康复治疗学专业实习基地”,共同开展本科生订单式培养,给予财政补贴。残联每年派出5-10人到中国医科大学进修。对全省500余名康复技术人员分系统、分类别、分层级进行高端培训,实现康复服务转型升级。

四、多措并举狠抓落实,为康复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监督保障 

一是明确责任链条。我省12个地级市(沈阳、大连除外)100个县(市区)残联所属事业单位,在机构改革中全部拆分合并。在救助审批、资金支付方面存在繁琐复杂、落实难等棘手问题。我省建起贯通到底的康复服务责任链条,部门联动,纳入政府营商环境督办项目,让狠抓落实成为新时代康复服务高质量发展的主旋律。

二是强化跟踪问效。省政府建立考核评估机制,在政府绩效考核系统挂牌督战,责成省残联牵头组织实施,每周、月、季末按时报告,跟踪推进。省财政在财政资金绩效系统,同步考核资金执行进度。省残联在中国残联康复系统监测。形成了自上而下抓康复的强大推动力

三是推进社会共治。依托政府民心网、民生服务热线、残联热线和中国残联第三方评估通报,了解基层服务痛点、难点和堵点,跟踪反映服务满意度,接受社会监督。

康复是生命的重建,是残疾人迫切的需求。 站在又一个五年规划的新起点上,我们将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做好残疾人康复工作,为推动残疾人康复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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