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历程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14日 编辑:残联管理员 来源:省残联

  残疾人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是一项全社会系统工程,在残疾人与社会之间架起一座“金桥”。无障碍建设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残疾人走出家门、参与社会生活的基本条件,是完善公共服务和城市功能的必要元素,也是帮助残疾人实现人权和平等参与社会的重要条件。多年来,辽宁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在组织领导、政策制定和落实等方面都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方法,不断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的开展。

  制定政策法规,无障碍环境建设长效机制建立完善

  2005年,省政府出台《辽宁省无障碍设施建设使用管理规定》(省政府令182号),规范了无障碍建设的规划、设计、施工和管理,依法推进了无障碍建设工作的开展,加大了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力度。2009年,《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其中明确提出 “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和设计规范,依法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并就无障碍设施、道路无障碍、残疾人住宅无障碍、残疾人信息交流无障碍等许多方面提出要求。2011年,我省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将“加快推进无障碍建设,方便残疾人生活”作为健全残疾人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提出“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提高无障碍设施建设质量,将信息交流无障碍纳入信息化建设规划。公共服务机构要提供无障碍服务;图书和声像资源数字化建设要实现信息无障碍;各级公共图书馆要设立盲文和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电视节目要积极创造条件加配字幕。”2012年,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辽宁省交通厅、辽宁省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联合下发《辽宁省无障碍建设“十二五”实施方案》,全面推进无障碍建设,并按照国家文件要求,积极开展全国无障碍建设市、县创建工作,全省城市无障碍化程度和无障碍建设质量显著提高。2012年,新修订的《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颁布实施,其中明确省、市、县政府规划、建设部门对不按国家标准进行无障碍设计或者施工的,不予审批和验收。一项项政策措施的制定出台,一部部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使我省无障碍环境建设沿着法制化、制度化的轨道健康有序地发展。

  以创建无障碍建设城市为引领,无障碍环境建设全面铺开

  “十一五”期间辽宁省沈阳、大连、鞍山、辽阳、瓦房店市被列入创建全国100个无障碍建设城市,五个市本着“以人为本”、“共建和谐社会”为主导思想,以国家《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为工作准则,协调有关部门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严格按照标准扎实工作、稳步推进,无障碍建设工作初见成效,探索形成我省城市无障碍建设工作模式。2010年,辽宁省住建厅、民政厅、残联、老龄办及东北设计院专家组成省验收组,对我省沈阳、大连、鞍山、辽阳、瓦房店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进行了全面初审验收。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审阅相关材料,检查了“创城”工作所有规定项目,对部分不完善的项目设施现场即提出具体整改意见。2012年获批,其中,沈阳市被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全国老龄委命名为全国无障碍建设先进城市,大连市被国务院命名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市。

  以此为引领,全省各级建设、民政、残联等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按照《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开展宣传、检查和督察活动。多个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被评为“省级无障碍建设示范单位”。省、各市及20个县区已在公共图书馆建立了有声读物阅览室,部分市在新闻节目中加配了手语和字幕,建立了盲文网站,推动了信息交流无障碍。现在,辽宁省的无障碍设施遍布民航机场、大型商业建筑、涉外酒店、银行、图书馆、医院等公共场所,大中城市的主干道、主要商业街、城市中心区道路、广场、步行街的人行道也都相应铺设了与交通信号灯同步的过街音响信号装置,全省县级以上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基本进行了无障碍建设和改造。社区和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为残疾人日常生活和正常出行提供了便利。全省城乡无障碍环境建设全面铺开,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分布范围明显扩大,数量明显增加,规范化程度和建设质量明显提高,越来越多的残疾人、老年人及其他社会成员在社会生活中感受到无障碍环境带来的方便。

  以政府民生实事为载体,重点推进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2014年,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列为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事,计划用五年时间为6600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每年实施13200户。为此,省残联、省财政厅联合制定印发工作方案,第一时间下达了省财政1300万元补助资金。根据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事安排意见和全省残疾人工作实际,省残联在广泛征求各市意见基础上,会同省财政厅会签印发《贫困残疾人助行和家庭无障碍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对民生实事提出具体要求。省财政厅直接参与残疾人民生实事的组织实施、资金筹集和绩效评估,为项目的高质高效实施提供了强有力保证和支持。省财政及时向各市下达2014年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程资金1300万元,为各地顺利实施民生实事提供了保障,也从一定程度上对加快推进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进程起到了积极作用。省残联也将民生实事完成情况纳入对各市残疾人工作考核重要指标,并于2014年第一季度完成全省残疾人民生实事启动和部署。省、市残联精心谋划,基层残疾人工作者倾力付出,民生实事成为全省残疾人工作者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内容。各级残联高度重视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事,将其作为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难得机遇。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合各地实际提早部署,抢先安排,主动接受政府督查和督办。省、市残联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进度计划,科学安排人员培训和技术支持,并通过实行民生实事月报制度,全面掌握民生实事落实情况及问题困难。2014年,全省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程省、市、县三级共撬动资金5000余万元,确保残疾人普遍受益。

  2015年,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除列入省政府民生实事外,又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并作为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绩效考评的重点内容和省直工委目标办对省残联进行考核的管理重点项目,有力地推动的工作的顺利开展。目前,此项工作已完成筛查和改造方案的确认13200户,并进入改造项目招标阶段。

  在今后的工作中,辽宁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将作为残疾人提高生活质量,全面参与社会生活和推进小康进程中的重要工作,继续以法律法规为基础,以残疾人广泛受益为基本目标,在各部门大力配合参与下,使残疾人人人享有无障碍环境。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