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台安县残联扎实推进“两个体系”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07日 编辑:残联管理员 来源:鞍山市台安县残联

  改善残疾人民生、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是残疾人事业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关心帮助残疾人,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台安县现有残疾人21000余人,占总人口的5.75%,分布在全县近五分之一的家庭。多年来,台安县进一步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全社会参与的工作体系,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共建共享”的宗旨,台安县残疾人事业得到长足发展。

  长期以来,台安县高度重视残疾人工作,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制定“残疾人事业发展计划纲要”,把残疾人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计划,今年把无障碍进家庭和辅助器具发放作为为民办实事工程。每年召开残工委会议,针对残疾人重点工作进行协调,形成了以台安县政府为主导,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各级残联组织建设得到加强,2012年底基层残联圆满完成了换届工作任务,今年台安县残联召开第六次代表大会按照《中国残联章程》完成换届工作,在全县的县、镇、村中成立了三级残疾人工作组织。

  台安县不断完善残疾人各种政策和措施。六代会上进一步明确今后五年台安县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工作任务和主要措施。在残疾人就业、社会保障、教育等方面制定完善了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扶助残疾人的政策措施,使残疾人在保障社会、劳动就业、康复医疗、法律援助等方面得到了特殊的扶持。

  台安县残疾人社会保障已纳入全县社会保障体系,与健全人同步实施并得到特别扶助。在低保和社会救助方面,全县现有7262名贫困残疾人办理了社会最低生活保障,同时享有医疗救助等方面的优惠扶助政策。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人的重度“三无”残疾人按低保标准的上浮50%全额救助;处于低保边缘的残疾人也得到了生活、医疗、住房等方面的救助。在社会医疗方面,全县有2000多名残疾职工参加了城镇社会医疗保险,二级以上残疾人享受到了免缴费用的优惠政策,农村残疾人百分之百参加新型合作医疗,低保户的医疗费用由政府缴纳,残疾人低保户享受到了二次报销的待遇。

  台安县残疾人的扶贫帮困有新起色。几年来,通过节日走访慰问、投放扶贫资金、开展助学救助,危房改造,办理最低生活保障等方式,使7000余人得到帮扶。仅从2007年到现在就得到省市残疾人专项扶贫资金120万元,地方政府匹配专项资金30万元,扶持600户残疾人脱贫致富,为383户残困户建房和翻建房屋;对180名残疾人大学生和残疾人子女大学生实行救助;在全县开展的党员“一帮一”活动中,有4000名残疾人得到扶持,受助款物达400万元。

  台安县残联坚持以创建“全国社区康复示范县”工作为重点,以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为工作目标,全县已建立五类残疾人康复技术指导中心和辅助用品用具服务站,12个镇卫生院设立康复指导站,162个村及社区设立康复站,初步建立起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同时,依托县中心敬老院,黄沙、高力房敬老院开展残疾人托养工作,成立特殊儿童康复中心对残疾儿童开展康复训练等,全县已有8000余名残疾人得到了康复服务与康复训练,康复服务成效明显。台安县被评为全国康复工作先进县,辽宁省首批“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

  台安县残疾人就业工作稳步推进,通过福利企业集中安置就业,依法推行分散按比例就业,大力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基本实现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全部就业。同时,残疾人教育事业有新发展,全县残疾儿童入学率已达95%以上,并将残疾人学生纳入政府救助之中,免除了一切费用。对残疾人大学生和残疾人子女大学生还实行救助,台安县残联每年给予残疾人子女及残疾人学生教育救助近10万元。

  扶残助残社会环境得到优化。台安县以“爱眼日”、“爱耳日”、“全国助残日”、“就业促进日”等重大活动为契机,宣传《残疾人保障法》,通过开展志愿者服务、红领巾助残、爱心捐助、慈善募捐等社会助残活动,加强残疾人事业的舆论宣传,有力激发全社会尊重,帮助残疾人,关心,支持残疾人的热情。几年来,近3000名贫困残疾人得到帮扶,红十字会、慈善总会、总工会也纷纷开展各种形式的扶残助残活动。此外,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营造全社会扶残助残良好氛围,有力推动了残疾人事业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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